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新建生产led显示屏配件项目(一期)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的环保工程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新建生产led显示屏配件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0号厂房一首层之六(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6′15.130″,北纬22°40′15.060″),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led显示屏。项目一期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4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一期建设年产塑料电子元器件1300万件,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5月04日—2023年11月03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水务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洪奇沥水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烘干、丝印、擦拭网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一同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废弃包装物)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饱和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物、废油墨、废油墨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乙醇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含油墨废抹布、废网版)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凯发k8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凯发k8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0号厂房一首层之六
联系人:叶工
电话:13022062997
电子邮箱:
中山市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